成都市营养学会培训中心(原成都中医药大学营养师培训中心)
规范操作!疫情防控期间四川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1/8/11
 

7月28日,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对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备案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相关组织单位要严防严控战疫情,从严从紧抓业务,有序做好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评价组织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力度。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高度重视本地区评价工作中的疫情动态,把防控工作放到首位,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疫情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通知文件精神,指导属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制定防控预案措施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5号)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配备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组织技能人才评价,尽量减少大型人员密集型评价活动,调整为小范围、多批次、分散组织开展。技术方案于每批次报名截止前5个工作日,报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统筹安排,同时向评价所在地社区街道办备案,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评价。

 

有序组织开展评价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考场的防疫工作,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规范设置考场,原则上同一考点同一批次同一鉴定时间段应试人员不能多于40人,加上所有工作人员(含督导人员)不能多于50人,应试人员签到、考试等应保持有效防疫间隔距离。在评价过程中实行质量督导,把控重点环节,填写考评信息,确保评价过程可追溯。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近期组织参考量较大的评价批次进行延期处理,对于延期已缴费但不愿意参加延期鉴定的考生,要尊重其本人意愿,有序退回相关费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若有其他问题,及时与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和反映,共同抓细抓实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来源:四川人社

7月28日,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对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备案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相关组织单位要严防严控战疫情,从严从紧抓业务,有序做好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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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评价组织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力度。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高度重视本地区评价工作中的疫情动态,把防控工作放到首位,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疫情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通知文件精神,指导属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制定防控预案措施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5号)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配备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组织技能人才评价,尽量减少大型人员密集型评价活动,调整为小范围、多批次、分散组织开展。技术方案于每批次报名截止前5个工作日,报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统筹安排,同时向评价所在地社区街道办备案,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评价。

 

有序组织开展评价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考场的防疫工作,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规范设置考场,原则上同一考点同一批次同一鉴定时间段应试人员不能多于40人,加上所有工作人员(含督导人员)不能多于50人,应试人员签到、考试等应保持有效防疫间隔距离。在评价过程中实行质量督导,把控重点环节,填写考评信息,确保评价过程可追溯。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近期组织参考量较大的评价批次进行延期处理,对于延期已缴费但不愿意参加延期鉴定的考生,要尊重其本人意愿,有序退回相关费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若有其他问题,及时与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和反映,共同抓细抓实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来源: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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