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备案”是保健品管理制度中被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之一。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做了进一步完善。其中明确了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方式,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功能目录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明确原料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对使用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原料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此次保健食品管理出现备案制度,解决了长期以来管理方法较为单一的问题。保健食品管理新的起点将推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建立,带动相关研究,特别是在功能声称方面全新的变革。
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与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材料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2014年9月,为了向政府提供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技术管理思路和措施,中国营养学会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委托,在杨月欣理事长的组织下,开展了“保健食品备案纳入标准和相关原料要求研究”课题。历经半年,经多次专家工作会议,工作组通过文献检索、数据统计等方面对营养素和其他膳食成分进行了系统的调研,最终形成了我国保健食品备案原则及技术资料研究报告,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首度肯定,对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保健食品安全治理,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于2015年8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摘自:中国营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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