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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会召开【中医大自考】
发布时间:2015/4/7

编辑:公共营养师    来源:互联网

2015年4月7日   中医大营养师中心

       3月26日,四川省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会在成都召开,会上省招考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唐小我针对以下几方面工作给出了意见:一、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二、我省自考助学工作的成绩和问题;三、要着重研究和做好的几项工作。工作会上,唐小我还特别提到: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全国自学考试30周年纪念活动中曾肯定“自学考试质量仅次于普通高等教育质量,是继续教育领域质量最高的教育形式”。

省招考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唐小我
在四川省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5年3 月)

同志们:

       近几年来,我省高等学校自考助学工作在全国考委的指导下,通过全省高等学校和考试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推动我省高等学校自考助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助学院校招生和办学行为,提高助学工作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这个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目的:一是梳理近几年来我省高等学校自考助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二是通过分析研究,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高等学校自考助学发展的思路和当前工作重点。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我省自学考试从1984年开始,到现在已经30周年了。30年来,全省共有15076477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达到了2483246人,有613055人获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已经成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整个高等教育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大发展,结束了自学考试在历史上“一枝独秀”的局面。面对这种形势和变化,我们要站在国家提出的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战略高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抓住自学考试发展的机遇,拓展自学考试发展的空间。国家和省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将自学考试纳入继续教育的整体改革和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指明了新时期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崇高的历史使命。在2011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继续教育工作大会上,时任国务委员(现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指出: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特殊意义。要将自学考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自考“宽进严出”和“以考促学”的制度优势,使之成为发展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

       我们要清醒认识、牢牢把握自学考试迈入“而立之年”所面临的新的发展机遇,坚决贯彻国家考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抓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自学考试工作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必须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必须推进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创新求发展;必须加强规范管理,保证自考质量,以规范保发展;必须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以服务助发展。当前,我省自学考试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有特色的专业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推进多元化考试评价方式改革;加强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网络助学平台,促进网络助学工作发展。二、我省自考助学工作的成绩和问题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助学工作是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基本的构成要素。没有助学工作的发展,就没有自学考试的发展;没有助学质量的提高,就没有自考质量的提高。在自学考试的发展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过去偏重于考试而对助学工作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自学考试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升。经过多年实践,我们逐步认识到要实现自学考试在新形势下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不懈抓好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助学工作。

       由于经济发展、社会环境、教育理念等各方面原因,高等学校已经成为我省自考助学工作的主力军,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自考专业开考数量不断增加,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目前,我省面向高等学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有130个(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65个,比应用型专业少了整整一半),其中专科47个,专升本78个,高起本5个,覆盖了文、理、法、工、管、农、医、教等多个门类学科;二是助学规模不断扩大。从省教育考试院近三年的统计数据看,2012年全省高校应用型专业考生报考394445人次、675986科次,占当年全省自考总人次的79.10%、总科次的77.23%(不含教师全员培训报考人次科次)。2013年全省高校应用型专业考生报考366514人次、660698科次,占当年全省自考总人次的81.90%、总科次的81.90%。2014年全省高校应用型专业考生报考439078人次、825681科次,占当年全省自考总人次的84.64%、总科次的82.95%。这三年的数据表明,我省高校自考助学规模稳步发展,在总规模中的比例也在逐年扩大。据全国考办的统计,我省2012年自考助学总人数在全国排名第4(前三名分别是湖北、广东、湖南),新生注册人数超过4000人的助学院校全国有28个,其中四川占了5个(分别是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内江师范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排名第1。2013年自考助学总人数在全国排名第2(第1是湖北),新生注册人数超过4000人的助学单位全国有12个,其中四川占了6个(分别是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内江师范学院),占了一半,排名第1。三是开展应用型专业助学的高等学校数量保持平稳。2012年有53个(包括高等学校和民办专修学院);2013有54个,2014年有56个。四是助学管理不断规范,助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助学工作开展多年来,我省从未发生过重大的考生安全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得到了教育部、全国考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自学考试各门课程的合格率与过去相比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五是探索自学考试改革发展道路,取得了初步成功。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建设稳步进行;创建了23个省级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4所全国示范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实施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开展网络助学等等,为全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

       同志们,总结过去,成绩斐然。我代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向多年来为我省自学考试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的高等院校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以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育和管理经验、良好的办学办考条件,支持和发展自考事业,为自学考试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今后自学考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高等学校自考助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如有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致使管理松懈、工作拖沓;有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特别是在招生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省考课程管理太混乱,质量得不到保证;有的过程性评价工作随意性大,成绩虚高;有的校外教学站点过多过滥,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普遍面临的任务是办学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助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功能亟待充分发挥出来。

三、要着重研究和做好的几项工作

       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了自学考试的地位和作用。开展自学考试是我省推进“科教兴川、人才强省”战略的需要,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开展自考助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职责和义务,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基本功能之一。我们将一如继往地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开展自考助学,今后一段时间要着重研究和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质取胜的发展战略

       我所说的质量不仅指教育教学质量,还包括管理质量、考风考纪质量、毕业生质量等等。质量是自学考试的生命线,没有质量就没有自学考试30年的发展、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全国自学考试30周年纪念活动中曾肯定“自学考试质量仅次于普通高等教育质量,是继续教育领域质量最高的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有今天的成就来之不易,各高等学校理应倍加珍惜。今后要始终坚持抓好质量,在坚持质量的前提下发展自学考试,不能以牺牲质量来谋求一时的发展。

(二)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管理

       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配备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承担教学工作。要严格执行专业考试计划,按照省招考委颁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进行教学,要认真研究专业和课程体系,研究试卷结构、题型题量、难易程度。教师要按规定时数(学分×18)授课,考生要认真学完教材并认真完成作业和实习实验。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赴教学点进行教学或定期与教学点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制作重点课程课件或光盘,有针对性地指导教学点教师的教学工作。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要加强考生党团组织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学风和诚信考试的考风。

(三)加强省考课程管理

       省教育考试院要进一步加强省考课程管理。今后开考的新专业要适当降低省考课程比例;同时要从现有省考课程中选择报考规模大、适宜采取机考方式进行考试的课程继续开展机考试点;坚持省考课程巡视制度,从全省层面强化省考课程督察和指导工作。各高等学校要按照省考试院下发的省考课程安排表组织教学、考试和上报成绩。要制定本校省考课程教学考试管理办法,建立省考课程评估检查制度,按教学时数组织省考课程教学,并经常抽查教学和考试情况;高等学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要统一省考课程考试时间和科目,统一阅卷和登分,从学校层面组织专人进行巡视检查,确保省考课程考试质量。

(四)加强过程性评价和实践性环节管理

       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过程性评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各项制度,并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将工作做实做好。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四次作业和两次考试,保存好考生作业和有关考试试卷,如实上报考试成绩,严把质量关。进一步加强实践性环节培养和考核。省教育考试院开考新专业时,对于专业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要提出考核管理办法,要明确公布考核目标、要求、操作内容、成绩管理等等。各高等学校要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的条件,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实践性环节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要坚持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规定,未完成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实践性环节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考核管理办法。

(五)加强校外教学点管理

       各高等学校要把规范校外教学点的招生、办学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严格执行校外教学点的审批、管理制度,要慎重选择合作办学机构,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校外原则上只设站点,不能随便挂分校、校区、中心的牌子。对现有的校外教学点,要从教学、考试等各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质量。要对校外教学点的工作定期进行指导与督查,对那些管理粗放、质量低劣、考生反映强烈的校外教学点,要及时予以取消,并追究教学点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今年1月12日,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院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梳理本校校外教学点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的《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以此为依据,建设好、管理好本校校外教学点。

(六)加强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现有23所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的功能。学习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监督、指导;加大实习、实训、实验场所和基地的投入和建设;促进学习服务中心向法人实体化、企业化方向发展。发挥市州考试招生机构人员的积极性,引导各市州与本地的规范教育机构合作,建立面向社会考生助学辅导的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开展部分难度大、过关率低的全国统考课程辅导,部分全国统考专业的助学辅导,政策咨询,办理课程转免考、毕业证书办理、购买教材、网络助学(过程性评价)的综合测试考点等等,建成考生欢迎的“自考之家”;积极推进全省性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工作开展,制订切实可行的网络助学实施方案,面向四川全省自考生开展网络助学辅导和过程性评价,逐步形成“自学+网络助学+过程性评价+国家考试”的自学考试新模式。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全省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祝愿在座的各位同志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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