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营养学会培训中心(原成都中医药大学营养师培训中心)
成都中医药大学自考考试考场纪律
发布时间:2009/5/7

【考生注意事项】
1、 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于桌面左上角;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与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 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寻呼机(手机、寻呼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地点,只准带钢笔、铅笔、橡皮、尺子、圆珠笔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许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 在答题卡上答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答题须使用蓝色、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答题,用其他颜色笔或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 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5、 考生要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等。考场内禁止吸烟。
6、 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7、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答题纸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8、 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姓名和准考证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9、 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
10、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一、考生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成绩按无效处理:
  1.未在答卷、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考生个人信息的;
  2.考生仅在试卷上作出答题标记,而未按规定将答案填写进答题纸的;
  3.在试卷、答题纸中作明显具舞弊性质标记的;
  4.在答题纸上使用涂改(修改)液的。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违纪行为,须进行记录,并取消考试成绩:
  1.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提供他人抄袭的;
  2.交换试卷或答题纸的;
  3.交头接耳、夹带资料、传递纸条的;
  4.擅自将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电子设备等用品带入座位的。
三、考生有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报所在部门处理。

 

 

 

Copyright 2005-2023 四川搏锦程职业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名访问者
蜀ICP备06016873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024号